思惟罪业后要做的三件事情

思惟罪业之后,要做三件事情:

首先,特生厌贱:对于我们所造的罪业,表示我们的厌恶和诃责。

第二、发重惭愧:我们在佛前许下誓愿,从今天开始宁舍生命,绝对不再造作了。

第三、立对治过,开始正式修习忏法。

依止这样的「诃责、发愿、修忏。」来洗除我们心中的污垢,才能真实达到忏悔、灭罪的功能。这个地方就是说,这个地方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就是这个忏悔,就是讲到[罪从心起将心忏] 。

事实上,你的罪业不是别人给你的,也不是上帝送给你的,是我们一念颠倒的心生起,造了杀盗婬妄;这个罪业造了之后,跑到你内心的深处,所谓的「潜意识」,或者「第八识」里面保存下来,这叫「罪从心起」。现在怎么办呢?「将心忏」!既然罪业是由你内心生起的,所以别人不能帮你消除,必须假借你自己的观照力──由「观照」产生忏悔的心,再假借拜忏的方法,再把你心中的罪业消除掉,「罪从心起,将心忏」。

蕅益大师在《灵峰宗论》中,有讲到一个公案:

他说在明朝的时候,大陆有一间寺庙叫高明寺,大陆的高明寺,这个高明寺有一位沙弥叫岳弘沙弥;这个沙弥平常是非常守规矩的,但是后来他在工作上被调到做库房,库房就是掌管整个寺庙的所有的饮食和资具。因为这个沙弥出家不久,所以内心的戒定慧的功力比较单薄,遇到饮食的诱惑,就经常去偷吃常住的食物。当然,这个偷吃一定是「有心、有境」──依止贪欲的烦恼,去偷取物品─心境和合,成就罪业。他这样偷取常住的物品,经过了一年的时间,到了农历除夕当天,他就生了一场重病。

在睡梦当中,他梦到了佛教的护法神─关公现前。关公他看到这个沙弥就诃责他说:「你一次又一次偷取常住物,你以后到三恶道去!」诃责他之后,就拿这个手杖打这个沙弥。这个沙弥从被关公打了以后,从梦中惊醒,惊醒以后感到身体非常的疼痛,而且嘴巴也不能讲话了。当然如果你不是佛弟子,那你就怨天尤人,你生命就没办法调整。所以佛弟子的差别,他有观照力,他能够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回事。这个岳弘沙弥只是一时糊涂,他的正见没有失掉,所以他自我反省,觉得自己造了罪业,那么就开始修忏。他从大年初一开始修,修到大年初四,到第四天,他整个病痛就完全消失了,嘴巴也恢复讲话了,这是一个罪灭之相。

所以这个地方我们是说,「罪从心起将心忏。」这个沙弥本来没有罪,因为一时的烦恼活动产生罪了;那么也必须假借他的忏悔心来消除。这个地方就是说,我们今天不怕你造罪业,就怕你不知忏悔。所以我们对于过去所造的罪业,应该做三件事情:一、于彼恶业,特生厌贱;二、发重惭愧;三、立对治过。所以才能够洗心忏悔,这个地方是讲到忏悔的内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