钝根众生先培福

【原文】

《十轮经》云:若有钝根众生,为欲发起善根因缘。懈怠少智,忘失正念,贪着住处、衣服、饮食四事供养,远离一切诸善知识。如此众生,教令劝化,料理僧事,及以佛、法、和尚、阇梨,是为安置营事福处。(出家学道,本须修智,钝劣不堪,以事渐诱,且令营福。)

《杂含》云:佛告比丘:有四种马:

一者,见鞭影即便惊悚,随御者意(此喻上根);

二者,触毛便能如上(中人可上);

三者,触肉然后乃惊(中人可下);

四者,彻骨然后方觉(即喻下流)。

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卷第七·僧网大纲篇第七

【大意】

《十轮经》说道:“如果有钝根众生的话,为了慢慢开发他们的善根(要劝他们先培福报)。像那些懈怠懒惰,智慧微薄,贪着住处、衣服、饮食等四事供养,远离一切善知识,这样的众生,应当教导劝化,让他们为僧团料理事务,或者料理佛、法、和尚、阿阇梨的事情,这样来让他们营事培福。”(出家之人,要学佛道,本来应当修习种种智慧,但因为根机愚钝,不能堪任,因此让其在事情中磨砺,渐渐开发诱导,暂时先教令培福。)

《杂含》说道:“佛告比丘:有四种马。

第一种:见到鞭的影子就惊恐抖擞,立即随顺执鞭人的意思(这种马比喻上根之人)。

第二种:鞭子打到毛就能像第一种一样(比喻中根人里较为上根之人)。

第三种:鞭子打到肉才惊动(比喻中根人里较为下根之人)。

第四种:鞭子打得痛彻骨髓才能醒觉(这种比喻下流之人)。”

【注】

四事供养:指衣服、饮食、卧具、医药。“四事”中,“住处”摄卧具,“饮食”收医药。参见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

阿阇梨:译为教授,或规范正行,或悦众,即是矫正弟子们行为的比丘。四分律五种阿阇梨,即出家、受戒、教授、受经、依止等。参见《佛学常见词备》

《十轮经》:有新旧二译,旧译,《玄记》云《大方广十轮经》,八卷,失译。新译玄奘所翻,题《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》是也。今引旧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