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佛法的角度看业力与命运

常有人问:“佛教徒(或佛教)认不认为有命运的存在?”答案是:佛教承认有命运这一回事,但是佛教所认知的命运,并不是一般人所说的“命定”、“宿命”、或“命定论”。“命运”这一词所表示的只是一种现象,至于它的定义,在世俗人的眼,则是一个相当抽象、模糊、神秘的概念。

然而佛以其智慧观照世间众生,所得到的结论是:命运其实即是“业力”的表现,即:业报所累积的总结果。这种业力的作用,能令一切众生其一生之所行、所为产生一种近乎固定的轨迹;这个轨迹,世俗人对它深感迷惑,以致自古以来,倾其智慧,亦无法了解其中之奥秘,因此就只好以“命运”一词笼统称之。

而某些宗教家,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余,只得称之为“神的旨意”,或“天意”“命”与“运”两字可分开来解释:“命”是比较静态的;“运”则有运转之意,是动态的,故台语称为“运途”。从这词的字面上来看,即知其有一个轨迹,而且是可以动的。再者,“命”的涵义比较固定;而“运”则有因缘和合之意,须要在某种情况及条件之下,才会产生某种结果,比较属于动相的。而以佛法来说,“命运”简言之,就是业力的结果。

业,梵文为咸表。“业”是其意译,其音译则为“羯磨”。佛教已发达到几乎世界上所有的知识分子都认识这个字,即使不懂佛法的老美,也都知道。“羯磨”的原意是“活动”或“造作”,以英文来讲则为(动作)或户霄(活动)。世问一切有形以及无形的造作或动作,都叫做“羯磨”。有形的羯磨(活动),例如我们身体所做的一切行为,以及口所说的一切言语,这些能够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听得到的,都叫作我们所造的“羯磨”-- 业。

无形的业,指内心思惟、感情、七情六欲等的动向,这些无形的业,我们虽然无法看得到、摸得着,但它们确实也是种存在、一种动作,能令我们本身及他人感受得到它们的存在,它们乃至可以左右我们一切的行为,以及决定我们生命中的一切苦与乐,所以也以“业”称之。

“业习”与“命运”

“心”在佛法一畏有好几个称法。“心”、“意”、“识”都是它的别名。心所造的业称为“意业”,身所造的业称为“身业”,口所造的业称为“语业”或“口业”。此三种业,三种动作,如果反复地做,就会形成一种力量,这种力量称为“业习力”。业习所产生的力量可以带动我们整个的人生。世俗的哲学家有句话说:“人类是习惯的动物”。

行为科学家也曾讲:“人类若无习惯,则所有的一切事情,将会变得既复杂且麻烦。”因为很多事已成了习惯,所以当我们在做这些事时,就不须再经过思考这一道手续。譬如:每天早上起床,我们大都先洗脸、漱口、刷牙、吃早餐、换衣服等等,这些动作都已不须再经过大脑先想一下才付诸实行。

若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动作细节,都须要先经过一番思择才能作决定,那么可想而知,我们定会过得加倍的紧张和忙碌。业习有三种:有善的业习,有恶的业习,也有些是不善不恶的。这三种业,佛法即分别称之为“善业”、“恶业”以及“无记业”。不善不恶的业习例如:穿衣、吃饭就是属于此类,无所谓善与恶,是中性的。无论是任何一种业,一旦成为习惯,就会在无形中产生一股势力,推动着你继续以固定的模式去做事,而且这股势力通常是很难加以抗拒的。

“命运”与“共业、别业”

前面提到所谓“命运”,其实就是“业习的轨迹”。接着,我们再来详细谈一下“业”。业可分两种:“别业”与“共业”。所谓“别业”是个别的业,指每一个人不同之处。譬如你我的个性、爱好,不尽相同,这就是“别业”所致。“共业”是彼此之问有共同的业力。然而这并非是绝对的,因为别中有同,同中有别。譬如:同样身为人,则与所有的人皆同具某些共业;同是生活在台湾的人,皆有台湾人相同的共业;在美国的人,则有与美国人相同的共业。

在一个大的共业里,每个人之间又都有一些差异,不会尽然相同,这就称为别业,亦即“同中之别”。又譬如:同是在美国的人,还可分为在美的白人、在美的华人、在美的越南人、在美的黑人等等的差异,每一族群皆有其独特的“别业”。

以世界上的人种来说,白种人、黄种人、黑种人皆有其独特的共业。再以黄种人来说,亚洲人有亚洲人的共业,在台湾的中国人与在大陆的中国人,各有其不同的共业。相同的共业,便有相类似的果报。提到“果报”或“因果”二字,不了解的人会觉得很可怕,或觉得是“迷信”。若以英文来解释,则可以很清楚地了解,不但不是迷信,而且还很“科学”“因果”的英文翻译是:原因与效果

有某种“原因”,一定有某种“结果”,这是非常理性而且客观的,毫不诉诸情感、或是迷信。学佛就是要把一切事、相都弄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一点点含糊都不可有。